“伤病残军人是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重要贡献的特殊群体。”军队人大代表、辽宁省军区司令员周汉江说,移交安置好伤病残军人,是事关部队建设和伤病残军人家庭幸福的大事,必须完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政策法规,确保移交安置工作常态化。
周汉江代表说,目前,我国在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上,颁布施行的主要还是行政规章制度,缺乏权威性和约束力。为此,他建议,推进移交安置立法进程,制定完善有关法律法规,重点对安置方式、安置计划、安置补助、住房保障和医疗保障等做出规范,使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工作尽快走上法制化轨道。
周汉江代表建议,对现行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规定应进行细化配套、充实完善,适当提高伤病残军人相应的优抚和补助标准,增加退出现役伤病残军人一次性医疗生活补助费;进一步明确国家、地方、军队和个人在移交安置工作中需承担的费用和责任,并细化经费标准,区分伤病残军人病情,明确各项经费补助标准,为支付各项经费提供法律依据;适当增加评残对象和病种,对一些难以把握的评残标准进行细化。同时,要建立健全联系协调、检查监督、目标奖励等相关工作机制,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。